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基层治理手段,精准靶向发力,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资料图)
执法人员检查超市零售食品
创新市场监管机制
加强协调配合,周密进行部署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商务、农业农村、供销社、公安等5部门印发《2022年度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加强农村市场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对农村大集、农村学校和城乡接合部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食品进行检查。会同召开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会商会,在农产品准出准入、行刑衔接等方面及时相互通报,形成工作合力。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突出大市场监管优势,依托“市场主体大走访”“市场主体年报”等工作,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依托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融入市场主体大走访、非公党建、市场监管普法等工作,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农村食品安全重视程度。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定期组织区县开展垂直会商,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条块业务结合,调动内部科室和属地监管部门的主动性。
构建“四查”体系,织密安全防线 构建起“业户自查、配送员巡查、村委协查、执法检查”的“四查”监管体系。推动业户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突出“健康证明、场所卫生、临期食品、索证索票”等方面,自行纠正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指导供货商赋予配送员巡查食品安全职责,建立考核激励制度,落实其承担所配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村委会落实包保责任,定期对村内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巡查,以提醒、引导、纠正为主,定期向所在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报送检查情况。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日常收集到的风险信息开展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每半年检查业户自查情况,每年开展全项目检查。
强化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依托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地理位置、重点区域以及经营异常等情况进行标注,完善监管档案;现场公示“一企一码”,实现监管端检查、企业端自查、社会端查看;对食品监管领域监管事项和监管表格进行标准化、自动化匹配,文书自动生成,实现“清单式”执法;对风险程度高的重点业户,至少每月将现场自查情况,拍照上传一体化平台,监管人员后台及时调度。截至目前,全市系统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396起,罚没金额273.0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2起。
建立销售渠道提升机制
示范引领,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网络布局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挥淄博市食药安办牵头抓总职能优势,联合商务、供销等部门培育示范企业。商务部门制定《淄博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发挥淄川区首批全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各区县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淄博市供销社印发《关于推进2022年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各区县全面启动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已经规范建设县级集配中心7个,镇级综合服务站21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65个。
集中配送,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鼓励城区内较大连锁超市和供货商通过兼并联营或直营的方式到乡镇驻地、行政村经营门店,推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溯源、统一经营模式。给予农村食品经营企业获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等称号或其他政策支持,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提升工作。
信息化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全面完成在一体化平台对农村监管片区的标记,引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突出重点品种(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率先日常使用“山东食链”流转产品信息,提高信息化追溯意识,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截至目前,全市农村流通领域建设食品联营或直营门店167个,建设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324个。
健全基层食品安全治理机制
示范引领,推进农村食品经营网络布局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挥淄博市食药安办牵头抓总职能优势,联合商务、供销等部门培育示范企业。商务部门制定《淄博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发挥淄川区首批全省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各区县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淄博市供销社印发《关于推进2022年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各区县全面启动县域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已经规范建设县级集配中心7个,镇级综合服务站21个,村级综合服务社165个。
集中配送,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鼓励城区内较大连锁超市和供货商通过兼并联营或直营的方式到乡镇驻地、行政村经营门店,推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溯源、统一经营模式。给予农村食品经营企业获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等称号或其他政策支持,激发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主动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提升工作。
信息化追溯,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全面完成在一体化平台对农村监管片区的标记,引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突出重点品种(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率先日常使用“山东食链”流转产品信息,提高信息化追溯意识,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截至目前,全市农村流通领域建设食品联营或直营门店167个,建设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324个。
搭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四梁八柱”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山东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试行)》,成立由村主任担任组长,村级网格员为成员的村级食品安全工作组,实行定期巡查,及时收集、甄别、上报食品安全相关线索。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对镇、镇对村、局对所、所对网格员的重要考核内容,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
推行“1+X+N”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 淄博市委、政法委、市食安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食品安全融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行“市场监管所+N个监管片区+X个城乡社区网格”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全市90个基层所划分片区197个,共配备农村网格员3716名。通过定片、定人、定责,实现监管片区与社区基础网格、片区监管人员与社区网格员无缝对接。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查外观看店名、查人员看健康证明、查证件看事项、查场所看规范、查商品看线索)和闭环管理机制(上报、派遣、办理、审核、核查、归档),建立奖励制度调动网格员积极性,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今年以来,排查处置各类隐患587起。
开展村级食品安全诚信活动 依托淄博市政法委“一网三联”模式(干部联村组、党员联农户、积分联奖惩),将村民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农村守信、失信信息评价标准”,计入以户为单位的诚信积分账户,对积分高的给予相应激励,实现小积分撬动村民参与食品安全“大治理”。
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打造村级食品安全查询互动平台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各村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工作投诉举报箱、意见箱和电话热线,受理农村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情况的投诉举报。设立曝光台和红黑榜,对销售进货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识标签不规范商品及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的经营单位及时通过现场张贴和网络形式曝光。
促进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与协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交流会,共商风险点,并以食品行业协会名义,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出诚信经营倡议。完善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切实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和监督作用。
加强与媒体同频共振 聘请基层官方媒体、自媒体为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以新闻媒体人的独特视角,发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堵点、漏点。淄博市制作的“大喇叭奏响农村食品安全自治曲”在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报”视频号发布。
(王明江 孙亮德 张康康)
《中国食品报》(2023年08月18日08版)
(责编:王佳仪 刘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