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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新旧政策对比:出台时机很棒,实惠给对了人

发表时间:2023-05-28 04:27:28 来源:边塞沿海

最近,关于津城将调整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消息满天飞,如今新政策落地了!此时出台新政策,引人关注几个问题: 为何出台这项新政策?又对购房起到什么样的影响?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 这些值得多留意,在此探讨一二。

01:出台的背景和缘由

为进一步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规范贷款管理……进一步简化贷款资料,调整套数核定方法,该细则自2023年5月25日起执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上是通知中所写到的内容,可以总结为一句话: 这次是为了方便更多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降低购房者的成本支出。

02:新政策的方便之处

从上图可见四个方便之处: 第一,套数的核定以登记在册为准;第二,公积金贷款适用于购买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买房者;第三,明确了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第四,对于离婚或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堵住漏洞。

专家对套数界定的解读:

其中,职工家庭住房数为0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住房数为1的,发放二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些专家对这个政策的通俗解读为:核查房屋套数只看房屋记载的数量,即不再核查贷款情况。这就意味着 天津要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政策 。

03:新旧政策的不同

以上这些与2022年5月8日起施行的政策(下图)相比, 最大的变化之处就是如今对于购房者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界定方式变得更宽松了。

2022年对二套房的认定情形比较严格,比如曾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或者名下已有一套住房,而在新政策中只看有无登记在册的住房。如果没有登记在册的房屋,即使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也可以被认定为享受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政策,所以说变得更方便实惠了。

04:政策回顾与效果预期

从2022年至今,天津陆续出台了一些支持购房者的政策,比如可以使用四老的公积金余额做购房首付款,及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一些优惠政策等,如今又进一步加大力度惠及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可见对房地产销售非常重视。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 这一次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上的放松还依然有所保留, 比如只能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对离异购房有要求。这 说明又给未来进一步放宽限制预留了空间。

至于说这一新政策的效果,可以说非常有利于近期想买房的购房者,对于活跃房地产市场有很好的助益!在购房需求不旺的当下,除了降低购房要求和成本和挖掘市内的购房需求之外, 引入新的外来购房人群的增量也很重要。

结语

进入2023年,津城的房地产市场有过一波小高潮,不少人已经为了孩子上学、完成学区房的购置, 此时出台这一新政策的时间点非常好:不仅免得被一些人搭便车,也能挖掘更多的、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群。

当前,津城的房价处于一个很好的入手价位,随着一些大项目、战略合作的落地与成长,未来房价会一路企稳回升。买房,可谓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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